共同富裕导向OR企业理念的常态化
2022-04-08 1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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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导向OR企业理念的常态化

——浅谈以正理企的经营正道

公众微信号《商坛论衡》

当共同富裕被政策层面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扎实推动之后,得到了基层群众的积极拥护,学界也从各个维度予以理论说明。乃至在企业管理学界,也在管理的定义上予以阐发。这对企业适应形势需要是有益的,但是如果以为人们对管理的认知可以推倒重来,那也会形成新的误区。其实,无论是过去还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只要企业以自己的经济组织形式存在,都有其一以贯之的精神,以正理企的理念便是其中之一。

共同富裕历史使命对企业的理性要求

这涉及到人们对共同富裕诉求的理解。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贫富差距的过于悬殊引发了相应的社会矛盾;但是如果以为人民群众有仇富情结,非要把人家的高收入拉下来,劫富济贫,那可能是对低收入群体精神上的再一次凌辱。实际上,人民群众真正需要的是公平与正义;关键在于富起来的方式应当是取之以道。企业当然需要响应共同富裕历史使命的感召,但前提是能够为社会真正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以正理企中体现自己的价值。

应当看到,企业存在的意义就是创造财富,需要遵循效率原则;如果说企业家乐善好施是在“为仁”,是有道德的表现;反过来说做企业不想“为富”,那也是不道德的。我国民间的商人历来有朋友之间可送一头牛,生意场上不让一根针的习俗。当然,这绝非意味着一部分人的“为富”可以不择手段;尽管“为仁”的社会目标与“为富”的市场行为可以分处两种不同的频道,但彼此也有着明显的相互制约的作用,“为富”不能突破“为仁”的底线。虽然不能苛求所有企业都能兼顾为富与为仁,但是在客观上必须树立起正确的为富观,即“为富”的路径必须自觉接受“为仁”的制约,我们把这叫做以正理企。从其继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训特征来看,是历来需要一以贯之的东西。

诚如《孟子章句》中所说,“富者好聚,仁者好施,施不得聚,道相反也。”改革开放以来,现行政策不断调整,对企业“为仁”“为富”的要求侧重点似有不同。在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际,需要更多的允许人家按自己的“道”行事。然而这绝非意味着企业可以悖离“为仁”的原则巧取豪夺。共同富裕的政策目标的扎实推进其实就是对巧取豪夺种种行为的校正;这同时也是对企业坚持以正理企精神的支持与肯定,保护坚持走正道的人们更好地“为富”,而不是另搞一套。对一些在泥沙俱下中纯属侥幸而“成功”的企业,与其说需要改弦更张,不如说必须改邪归正。共同富裕的国策方针虽然不会伤害市场化商业逻辑,但绝不允许他们我行我素。

随着一带一路构想的效果显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紧密联系,企业同样需要以正理企这种足以一以贯之的精神,体现双循环的一致性,使之相互促进。如果按照共同富裕的述求重新解释企业管理的内涵,在国际市场风云变幻依然存在中,就面临着需要在国际市场另搞一套的尴尬与困境。另一方面,面对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企业在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努力中要想做出更大的贡献,就需要通过以正理企体现出自己的文化自信;在提升产品和服务核心竞争力的同时通过以正理企体现出自己的软实力,以良好的企业形象驳斥反华势力对中国企业不守规矩,占便宜之类的抹黑,从而勇于面对美国刻意进行的贸易摩擦,在坚持以正理企的开拓中体现出“增长的正义”。

企业承担起相关社会责任的内在逻辑

作为对共同富裕的支撑,国家的富强只能通过社会财富的生聚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尊重生聚规律,努力把蛋糕做大,“富者好聚”本身就具有积极的意义。这表明企业的在商言商同样可以为社会共同富裕做贡献。中国早期商业的开拓者范蠡,在越王勾践得益于十年生聚而复国的过程中,就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如果说市场经济难以将共同富裕的国家意志强加给企业,那么以正理企则需要从企业内部的“为仁”做起。

企业内部的“为仁”虽然不是搞大锅饭,但需要体现出以人为本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实现相关利益主体的共益。北京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赵向阳认为,所谓共同富裕,翻译成管理学的术语,就是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经济。这是对股东至上、内部人控制的辩证否定,其基本的要求就是共益。即其中一部分相关主体的获益不能以对另一部分相关主体的利益不正当压抑乃至侵害为代价。对于员工的任用不仅不能为裙带关系所累,而且不能搞身份歧视。一些企业利用合同工、劳务工、农民工等等不同的用工形式压缩劳动成本,使得劳务工、农民工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连带动身边的利益相关者共同富裕都做不到,即使在第三次分配中有所施舍,也难以改变“穷二代”、“民工二代”的宿命。

企业内部的“为仁”在传统文化中又叫做“内圣”;而“内圣”的效果则需要体现为“外王”,即“内圣外王”。这需要体现出更高的效率和更强的竞争力,为消费者带来更高的性价比,由此构成以正理企“为仁”与“为富”的内在要求。而“外王”的“王道”又是相对于“霸道”而言的,在知识经济或者智能经济中,“王道”就是创新与占据科技高地,在产品与服务中具有更高的科技含金量,更加有利于环保等等;而“霸道”就是资本的任性与“野蛮”,表现为各种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以正理企的以人为本是以人的勤劳智慧为本,充分尊重员工的工匠精神和创新精神,将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这也离不开内部分配的共益制度保证,比如从晋商的“顶身股”到华为的员工持股,体现的都是这种内在逻辑。

以正理企的“外王”不是天下通吃,在国内市场,它只有在相关产业链的特定环节占据优势并且起到引领作用,需要与上下游环节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市场,以正理企的“外王”则体现为进取与包容,反过来为国内富裕水平的提升做出自己的贡献。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曾经说过,“如果中国人过上和美国人一样的生活,将是人类的灾难和悲剧”。在这种傲慢与敌视面前,以正理企的进取包括消解其贸易壁垒,突破“卡脖子”的瓶颈,从而在富裕水平上,让中国人过上和美国人一样的生活这样的情景逐步变为现实。除此之外,以正理企也需要包容。除了在文化上相互尊重,也需要在经贸往来中坚持互利共赢,构筑伙伴关系,为解决东西方发展不平衡问题提供正能量。

对以正理企与绩效的正相关心怀敬畏

如果将以正理企理解为在企业管理中坚持“中道”,那也表明,以正理企并非因为共同富裕特意提出来的应景话题。从一定意义上讲,以正理企既反映了优秀企业家投身改革开放的初心,又是对优秀民族企业成功经验的能动反映。尽管我们不能期望所有的政府官员、企业家或者管理者始终恪守中道,而不断出现的“富豪榜就是杀猪榜”传说告诉我们,对以正理企与绩效的正相关应当心怀敬畏,提升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情怀与格局。

通过以正理企强化规则意识,在法无禁止的时空约束资本野蛮“为富”。以正理企之“正”需要各种规则做支撑,更需要校正“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心态。虽然“为仁”作为道德约束短时间内难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应验,但也需要警惕跻身先富起来的阵营后就忘乎所以,挑战规则。在共同富裕被提到更高位置之后,恰逢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的无序扩张和信息安全问题受到监管部门的规制,“滴滴出行”等App因为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被下架,“饭圈”乱象受惩治,教育双减政策出台后使得市场规模高达万亿的校外培训行业似乎一夜崩塌等等。有人惊呼市场的商业逻辑有了巨变,其实历史的逻辑一脉相承,监管的加强就是规则的一种“报应”。

通过以正理企强化对正面攻坚的确信,放弃“一夜暴富”的捷径依赖。以正理企之“正”含有正面突破之意,相对于“以奇用兵”的快意,更容易巩固自己的阵营。对于技术相对落后的企业,“弯道超车”或许不失为一种正道;然而在与技术先进的企业并跑乃至需要领跑的时候,对技术前沿阵地的突破就必须放弃捷径依赖心态。这需要实打实的更多投入;而一旦获得实质性的进步,就有望造福于整个人类,对共同富裕自然是有益的。这当然不是说不再需要学习与引进,而是说不能把已有的技术成果“拿来”用于内卷;利用已有的优势烧钱谋求垄断,那恰恰是在抢别人的饭碗,为共同富裕添乱。因此需要那些在技术先进领域逐鹿的企业像“互联网+”那样,进行“以正理企+”,坚持科技向善。

通过以正理企强化管理举措的相关方参与,用共益、共赢为共富奠基。在共同富裕被提到更高位置之前,业界已经有了对共益企业这种商业形态的探索与实践,表明企业层面促进共同富裕完全可以走谋求以客户为中心的利益相关群体共同受益的路径,体现出共同富裕的梯次性。如果所有公司都成了共益企业,那么共益的叠加就会夯实全社会共富的基础。这除了要突破“股东至上”的窠臼,还需要强化管理举措的相关方参与的制度建设。比如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外卖平台在将算法用于管理时,必须认真听取劳动者的诉求,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通过“算法取中”的原则确定外卖送餐员考核指标之类。正所谓“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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