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心垮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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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人文财经观察家在谈及联想集团“招黑”时认为,“企业信心垮塌是国家财富的流失”。这种担心虽然事出有因,然而需要厘清其中的逻辑关系,否则也会造成误导。所谓“企业信心垮塌”显然指的是企业家的信心垮塌,正如吴晓波先生指出的那样:企业家还是资本家,这是一个问题。
据吴晓波先生考证,企业家的称谓是“改革开放下的蛋”。换句话说,在改革开放之前,企业家就叫资本家,只不过后者的称谓“意识形态意味”太浓;说它是复活的资本家,颇令人尴尬。其实这种尴尬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时期曾经解决过,叫做红色资本家。只不过在工商业改造完成之后,红色资本家的身份也有了改变。有一定可以肯定,改革开放出现的企业家,多从厂长、经理的身份演变而来,只不过其此后开始操控资本,并且逐渐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从改革开放需要走市场经济道路、资本必须复活的本意来看,企业家的语义并不排斥资本的存在价值。这至少表明,企业家与资本家是一种交叉关系;而作为领军人物的企业家往往逐渐掌握了一定的股份即资本,虽然阶级属性可以隐去,但特定资本代理人的身份是抹不去的。
绕这么一个弯子是想说明,“掘过第一桶金”的企业家信心会不会垮塌:从资本的逐利性来看,这种担心属多余。马克思早在《资本论》告诉我们:资本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只要有20%的利润,它就会活跃起来,只要有50%的利润,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如果有了100%的利润,就会使人不惜甘冒法律的风险,有了300%的利润,就使人甘愿犯罪,甚至绞首的风险。既然杀头都不怕,舆论中的“招黑”岂能让资本逐利心垮塌?
毫无疑问,是劳动人民创造了社会财富,尽管可以将企业家视为劳动者的一部分,但其毕竟属于极少的一部分;更为广大的劳动人民群众中所蕴含的创新潜力终究会继续释放。当然,说资本逐利心不会垮塌,并不是说其一定会以特定的形式、特定的产业继续存在;而是说其在某种形式某种产业受挫之后还会以新的形式、新的产业进行新的布局。只不过这需要防止其进行新的投机,因势利导,使其符合质量发展的需要,腾笼换鸟。反过来看,国家财富的流失与企业家信心垮塌并不具有对称关系。国家财富的流失更多指的是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更多的被既得利益者攫取,贪腐等等。况且,尚没有创造出来的惩罚谈不上什么流失;而不正当的资本转移是一个需要遏制而不是让步或者同情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家信心垮塌是国家财富的流失”是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企业家的真正含义和使命恰恰是对信心垮塌的克服。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这本书里讲到,企业家更加是一种精神状态的特征,而不是一种身份特征。什么精神状态呢?就是你能够不断地创新,能够不断地承担风险,能够不断地为社会创造价值。通常认为,企业家就是企业中能够让企业合法经营,不断发展,具有社会责任的人。果真因为自己的信心垮塌造成了国家财富的流失,那是自己已经失去了企业家的品质,根本不必提供庇护或者同情;否则就颠倒了因果关系。如果说一些先富起来的人感到自己不能像过去那样的方式投机,不得不为共同富裕让渡出一些份额就“信心垮塌”,那正是经济转型需要完成的任务,恰为防止国家财富流失的努力应有的正果。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得起“卡脖子”之类考验的优秀企业,一定能继续“弘扬企业家精神,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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